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概况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07日 来源: 本网原创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承担着新疆166万平方公里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主要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13个税种。截至2017年底,全区地税系统下设23个地州市地税局(不包括自治区地税直征局和自治区地税稽查局),123个县(市、区)地税局,301个基层税务所和分局。全区有6个县(民丰、柯坪、裕民、吉木乃、阿合奇、塔什库尔干)尚未分设地税机构。全系统有6971名地税干部职工,其中少数民族干部职工2113名,占干部职工总人数的31%,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干部职工6672名,人数占96%。从建局到2017年,累计组织税收收入6728.37亿元,年均增长17.0%,税收收入从1994年的16.70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616.28亿元。
建局以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坚强领导下,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着眼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抓实各项工作,立足实际精准发力、多措并举、纵深推进,始终坚持依法治税、改革创新、全力服务和服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打造了啃骨头、闯难关、打胜仗的硬品格,深刻体现新疆地税人特有品质的精神体系,不断得到凝聚、深化和彰显。2017年,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特别是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改革创新、稳中求进”为总基调,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治疆方略、始终聚焦工作总目标,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全力组织税收收入,深入推进税收征管体制和税制改革,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作风建设更加扎实有效,深入推进“民族团结一家亲”和“结亲周”活动,有力推进了新疆地税事业向着更高层次发展迈进。2017年,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荣获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优秀单位,是第6次荣获此项荣誉,在国家税务总局绩效考评中,取得全国16名的优异成绩,位列西北五省第一;全系统有近95%的县级以上地税机关成功创建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有8家单位成功创建国家级精神文明单位;36人次先后荣获中央及国务院有关部委表彰;有10个工作队被授予自治区“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先进工作队称号;62名新疆地税系统干部被授予自治区“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321号,联系电话:0991-2834073
责任编辑:李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