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年01月29日 来源: 本网原创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新疆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新疆自治区地税局”网站(www.liwensheng01.com)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疆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21号 邮编:830002,电话:0991-2834275 传真:0991-2848361)
一、概述
(一)完善制度体系,确保公开工作规范运作
2013年,自治区地税局制定了《自治区地税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地税局机关保密工作规则>的通知》(新地税办发〔2013〕27号),明确和规范区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具体事项、公开方式等;印发了《自治区地税局关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自查情况的函》(新地税函〔2013〕254号),积极开展保密工作检查;下发《自治区地税局办公室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地税办发〔2013〕21号),持续推进全区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发了《自治区地税局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办法》,制定了党务公开工作目录,增强了党务工作透明度,规范党务公开工作程序。
全疆各地(州、市)地税局继续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如昌吉州地税局制定了《昌吉州地税局新闻发言人管理办法》、《昌吉州地税局微博管理办法(草案)》。巴州地税局、和田地区地税局等6个单位突出重点环节,强化岗位职责,完善工作程序,下发了《督办工作制度》、《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效能考评实施办法(试行)》、《网站管理办法》等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加强主动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1.广泛应用电子媒体
一是充分发挥税务网站作用。一方面,积极做好各类信息的公开工作。全区地税系统依据总局制定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制定的内容,公开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收入统计、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办税指南、党风廉政等内容。2013年,自治区地税局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9026条。区局受理和回复网上纳税咨询问题402 条,全疆共回复1139条。自治区地税网站获得新疆政府网站绩效评比第2名。另一方面,积极做好文件清理工作。自治区地税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要求,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批(许可)项目清理、公开工作,确认有效文件53个,全文废止文件4个。
二是塑造“12366”纳税服务品牌。全疆地税系统12366全年共接听受理全疆纳税人114035人次电话,受理答复总局网站和区局门户网站热点问答508条。自治区地税局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手机短信、互联网信息推送、办税服务厅业务受理五个互动渠道的新疆税务征纳互动服务平台,在全疆范围向83625户纳税人推送税收政策和服务信息1100余条,发送友情提示、办税提醒等短信562850条,为纳税人提供了一条全新便捷的政务公开宣传服务渠道。
三是借助其他网站平台。自治区地税局、巴州地税局等4个单位利用自治区人社厅网、巴州政府网、昌吉州政府西部庭州网、昌吉新闻网、农八师石河子市政府信息网等网站发布公务员招录、税收政策等信息。
四是积极借助新兴传播手段。目前,区局和全疆各地(州、市)地税机关全部建立政务微博。吐鲁番地区地税局等8个单位充分运用地税短信平台、纳税服务QQ群等方式,向纳税人宣传税收优惠、“营改增”、个体工商户建账建制等政策,为纳税人提供即时服务,使税法宣传更具灵活性、辐射力和渗透力。
2.充分发挥公共场所的宣传作用
一方面,积极做好对外公开。全疆118个办税服务厅加强标准化办税服务大厅建设,加强硬件设施,在办税服务厅增添了LED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查询系统,设置政务公开栏、涉税公告栏、示意图等,公开办税事项、办税程序和办理结果等,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要求。自治区地税局、昌吉州地税局等单位向自治区档案馆、昌吉州档案馆等政府信息查阅点提交2013年度新发布的税收政策文件等资料。
另一方面,积极做好对内公开。五家渠地税局、克州地税局等8个单位认真做好机关内部公开工作,对人事选拔任用、经费支出、基建工程、固定资产管理、办公用品采购、车辆管理、接待费用等事项公开,主动接受干部和群众的监督。
3.充分利用大众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税收政策
一是通过广播电台。自治区地税局、和田地税局等9个单位通过《自治区新广行风热线》、《民声》、《克拉玛依广播热线》、《12345克拉玛依市长热线》、《昌广行风热线》等广播电台直播栏目,回答社会关注涉税问题,发布涉税重要信息。
二是利用电视台。北屯地税局、阿勒泰地区地税局等7个单位分别在当地电视台上播报和宣传地税公益广告、税收政策、减免税审批受理、定额核定管理等。
三是借助报刊杂志。自治区地税局、塔城地区地税局等10单位在《中国税务报》、《中国税务杂志》、《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都市浪费晨报》、《准噶尔时报》、《阿勒泰报》、《克州日报》、《塔城日报》等区内外媒体报道了地税系统“访税情解民忧 促发展大走访活动”,宣传税收政策等。自治区地税局稽查局、吐鲁番地区地税局加强大要案曝光力度,在《新疆日报》、《吐鲁番日报》曝光4起涉税典型违法案件。
4.深入开展税收宣传
2013年4月,自治区地税局与自治区国税局开展了主题为“税收·发展·民生”的第2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自治区地税局落实国家有关危安类服刑人员教育改造联动机制政策,与国税局、新疆第三监狱对危安类服刑人员进行了税法知识培训等;与有关单位合作开发了新疆中学生税法知识动漫片。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疆各地(州、市)、各县(市、区)地税局都把税收宣传月活动作为促进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方式,举办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伊犁州地税局、和田地税局等9个单位举办税法宣传,向厂矿、团场企业及个体户发放《税法宣传手册》、《地税纳税须知》、《文明办税八公开》、《纳税指南》、《地税局行政许可项目》等宣传资料和光碟。喀什地区地税局、阿拉尔地税局等7个单位税法宣传针对不同行业纳税人的特点,有重点、有针对性的进行“需求性”税法宣传,开展税收课堂走进大企业 、深入走访各团场、进深山矿山企业等税收宣传。
(三)实施内外监督,增强公开工作的主动性
一方面,建立内部监督。自治区地税局要求全疆各级地税机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2条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格式、内容、公开时限的要求,并要求各地州市局做好对各县市局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照自治区党委和区直机关工委要求,对机关开展党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自查。乌鲁木齐市地税局、博州地税局等7单位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绩效考核。伊犁地税局、塔城地区地税局加大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对不按要求开展公开工作的单位、部门在全局予以通报。
另一方面,开展外部监督,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图木舒克地税局等6单位畅通意见征集渠道,采取走访纳税人、会议评议、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征集纳税人对征管、执法、行风建设等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舆情监测,积极回应网上社会关切
一是积极开展学习。区局组织全疆地税系统负责舆情的干部,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群众工作要求与创新》、《突发事件与危机管理》等内容,提高全系统干部应对舆情处置的能力。
二是积极处理舆情案件。2013年,新疆地税系统共发现、处理涉税网络舆情案件5件,其中包括:伊犁地税局、阿拉尔地税局征管工作共2件,乌鲁木齐市地税局税务干部服务态度问题1件,巴州地税局干部违法违纪案件1件,乌鲁木齐市地税局涉及偷税案件1件,做到舆情案件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应。
(五)其他方面
2013年,全疆地税系统未发生泄密情况;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投诉举报,以及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也未减免费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开工作力度不够。一些单位和部门公开主动性不强,公开工作实施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公开机制协调不够。部门协调等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公开效果不明显。一些单位和部门公开内容不丰富,形式不多样,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不佳。
三、2014年工作打算
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要强化组织体系建设,强化组织监督,完善社会监督,督促和约束各级税务机关和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公开职责,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要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确保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舆情引导、主动澄清、监督考核、部门协调、行政问责、税收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等各项制度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三要提升人员工作能力,开展学习培训交流,努力提高全区地税系统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和深度。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加强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加大公开深度,提高公开时效性,突出公开工作重点。对外以社会关注、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税务管理各环节的审批、核定、征收、处罚等过程及审批处理结果为重点;对内以干部职工最关心、最敏感的人事公开、财务公开、党务公开、考核公开、招投标公开、经费公开等为重点,切实维护和树立政府的公信力。
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按照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公开原则,注重实效,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加强网站载体建设,依托办税服务厅,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等大众传统媒体,积极拓展手机短信、QQ群、政务微博、微信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现代化的信息手段,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政府信息公开,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附件: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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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8日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序 号 | 内 容 | 统计数字 |
一 | 主动公开情况 | 0 |
1 | “三同步”文件解读数 | 389 |
2 | 全文电子化率 | 100% |
3 | 新增规范性文件数 | 43 |
4 | 废止文件清理数 | 27 |
5 | 税收政策信息发布(条) | 1575 |
6 | 财务预决算信息 | 338 |
7 | 人事任免、公开选拔、公务员报考信息 | 344 |
8 | 政府采购信息 | 69 |
9 | 其他信息 | 668 |
二 | 依申请公开情况(件数) |
|
1 | 当面申请 | 0 |
2 | 书面申请 | 0 |
3 | 网上申请 | 0 |
4 | 同意公开数 | 0 |
5 | 同意部分公开数 | 0 |
6 | 不予公开数 | 0 |
7 | 其它 | 0 |
三 | 制度建设情况 |
|
1 | 新增行政审批制度 | 0 |
2 | 新增财务管理制度 | 7 |
3 | 新增纪检监察制度 | 27 |
4 | 新增考核奖惩制度 | 30 |
5 | 新增主动澄清制度 | 1 |
6 | 新增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 6 |
7 | 新增党风廉政制度 | 23 |
8 | 新增党内民主监督制度 | 5 |
9 | 召开听证会(次数) | 4 |
10 | 其他新增制度 | 61 |
四 | 案件举报及行政复议情况 |
|
1 | 税务案件举报受理数 | 0 |
2 | 税务案件举报办结数 | 0 |
3 | 行政复议受理数 | 0 |
4 | 行政复议办结数 | 0 |
5 | 行政诉讼受理数 | 0 |
6 | 行政诉讼办结数 | 0 |
7 | 其他 | 0 |
五 | 载体建设情况 |
|
1 | 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总数(条) | 32225 |
2 | 在线访谈(次) | 31 |
3 | 借助电视广播公开信息(条) | 159 |
4 | 借助报刊杂志公开信息(条) | 505 |
5 | 以公告形式公开信息(条) | 765 |
6 | 其他 | 645 |
六 | 纳税服务公开情况 |
|
1 | 举办税法宣传月活动(次) | 240 |
2 | 税法宣传手册(含专刊) | 1064020 |
3 | 12366热线服务受理(人次) | 114035 |
4 | 实现网上申报纳税人数 | 251411 |
5 | 网上申报率 | 98% |
6 | 国、地税办税大厅(个数) | 118 |
7 | 其他 | 5 |
七 | 内部制度建设等情况 |
|
1 | 文件保密审查(件数) | 849 |
2 | 舆情监测(件数) | 5 |
3 | 加强机关财务管理(条) | 143 |
4 | 涉及职工利益信息(条) | 183 |
5 | 信息公开培训(人次) | 807 |
6 | 党风廉政教育培训(人次) | 16871 |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