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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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年03月31日 来源: 本网原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主动公开2014年度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的收费和减免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纳税咨询、涉税举报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新疆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网站(www.liwensheng01.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疆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21号 邮编:830002,电话:0991-2834137 传真:0991-2848361)

          一、  概述

        2014年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全面推进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地税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信息公开实效明显提升。

       (一)  主动公开涉税信息

         1.拓展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展网上信息公开栏目,新疆地税网站开设了政务微博,增设了“网上税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等栏目,通过地税网站、政务微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18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91件,制发规范性文件数1628件;通过新闻媒体主动公开120件。全区地税系统151个办税服务厅普遍设立了纳税咨询台、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告牌、宣传栏,主动公开了税收政策、办税指南、办税流程、服务项目、办事时限、处罚决定、核定税额等内容,办税服务厅细化了办税服务大厅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纳税申报等36个具体工作流程。

        2.清理过期文件,准确公开信息。2014年,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开展了全区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备案工作,通过对2013年底前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确认120个规范性文件有效,13个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25个规范性文件全文废止或失效。对2014年度通过合法性审查并对外公告的规范性文件有10个,均通过地税网站对外公布。

        3.加强政策评估,跟踪新政变化。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加强事前风险评估和论证,如区局发布的《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1号)等政策,充分加强政策前期调研,反复论证,密切跟踪政策执行后的变化,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4.加强政策解读,提高执行效率。2014年,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在发布征管政策、减免税审批权限、取消涉税文书、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取消进户执法项目等政策公告的同时,发布政策解读。哈密地区地税局、克拉玛依市地税局等单位对出台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核定征收率、石化工业园区补缴土地使用等文件进行了解读,帮助公众准确理解税收政策。

        5.加强征纳税交流,回应公众关切。各级地税局主动在地税网站向社会公布涉税投诉和监督举报电话。2014年局长信箱受理74 件,回复74 件;解答纳税咨询306条;受理涉举报投诉26起。就社会公众关注的便民办税和税收稽查热点问题举办了两次“局长在线访谈”;针对地税部门行风政风满意度开展了网上问卷调查。同时,充分发挥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功能,2014年,12366热线话务总量286194人次,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4.65%;其中:人工接听量152955人次,较上年同期增长了30.79%;热线接通率89.91%,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6.14%。

       (二)主动公开税收执法权力运行信息

        1.优化审批事项和环节。自治区地税局取消涉税审批事项7个,优化、简化事项25个,清理取消83项表证单书,免填五大类20个涉税事项,清理简并纳税人涉税业务报送资料,对纳税人五大类13个事项实行涉税业务同城通办,就近办理,全区实现涉税事项网上办理。

        2. 公开行政审事项。自治区地税局负责2 项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等参看新疆地税网站“行政审批”栏目。

        3. 公开进户执法项目。各级地税机关在执行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过程中,通过现场告知、文书送达等形式,主动告知执法人员身份、执法权限、依据以及执法对象的权利和义务、救济渠道等内容。

        4. 曝光涉税典型违法案件。 2014年,自治区地税稽查局加强对涉税重大案件的曝光力度,通过《新疆日报》曝光5起涉税典型违法案件。

      (三)主动公开财税信息

        1.定期公开税收收入情况。通过地税网站定期发布全区地税系统季度和年度税收收入、各税种收入及各地州市税收收入情况,参看新疆地税网站“税收收入”栏目。

        2.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2014年度收入预算110376.66万元,支出预算110376.66万元。2014年地税系统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478.7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95万元,主要用于培训项目;公务接待费311.59万元;公务用车费4,072.12万元,公务用车和执法用车运行维护费3,072.12万元,车辆购置费1,000万元。

      (四)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和行政复议诉讼工作

        2014年,全区地税系统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行政复议5件,行政诉讼5件。

        二、存在问题

      (一)公开尺度把握不准。由于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和界限模糊不清,把握事实不准和分寸尺度掌握不好,时机也没有选择对,造成信息应公开而未公开,不该公开的却公开了。

       (二)指导基层与监督检查力度不够。个别部门缺乏主动公开信息意识,造成信息发布滞后。指导基层与监督检查基层的力度不够。

         三、改进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提高公众的参与度。

       (二)拓宽渠道,丰富内容。发挥地税网站、政务微博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12366纳税服务、办税服务厅、新闻媒体等职能作用,多渠道、多载体地公开信息,提升服务水平。对政府公开信息要作系统深入地梳理和分类,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分类,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三)加强指导,强化监督。加强对基层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不定期检查通报,强化监督,进一步规范公开工作职责和公开内容,理顺工作流程,提高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15年3月30日

附件:2014年度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