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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bet365大陆网站关于实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18日 来源: 自治区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一、公告背景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中关于“推行国税局、地税局实名信息双方互认,实现一次采集多次、多处使用”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中关于“规范涉税专业服务”的规定,需进一步加强办税人员实名办税管理,为此特制定本公告。

        二、公告制定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实名办税是为了通过对办税人员实名认证,在纳税人与办税人员之间建立关联关系,从而实现涉税事项办理的实名跟踪和动态记录。办税人员实名办税对推进依法诚信纳税、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降低违法行为发生概率有重要意义。

        公告规定,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办税人员在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时,需要实名认证。

        公告所称办税人员包括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和经授权的其他人员。

        三、主要内容

        (一)实名办税的内涵

        实名办税是对纳税人的办税人员身份确认的制度。办税人员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提供有效个人身份证明,税务机关采集、核实、确认其身份信息后,办理涉税事项。

        (二)实名办税业务的范围界定

        在实名办税一期涉及的业务范围基础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要求,重新确定了实名办税业务范围。

        (三)实名办税的资料

        公告规定了办税人员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时,须提供的信息资料内容。

        委托实名认证业务只能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才可办理。办理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影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原件、 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四)实名办税的时限

        自2018年1月1 日起,办理本公告规定的涉税事项需要实名认证和实名办税。若未完成实名认证,则公告内规定的相关涉税事项将被阻断。

        (五)明确了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

        基于保障纳税人权利的需要,办税人员应配合国税机关的工作,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办税人员拒绝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冒用他人证件,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证件,税务机关将暂停办理相关涉税事项,并依法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同时,公告规定,办税人员发生变化或办税人员的电话号码等信息发生变更,以及授权或代理行为到期或终止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四、公告生效时间

        本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起实行。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bet365大陆网站关于实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的公告  

  责任编辑:尚崇龙